本局提供以健保卡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查詢111年房屋稅稅額。
健保卡查詢 |
自然人/工商憑證查詢 |
回首頁 |
說明事項:
一、本表稅額係為房屋全年(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)應納稅額,如有變動仍應以本局核發之房屋稅繳款書所載金額為準,本年度房屋稅額如有疑義請洽本局辦理。
二、應納稅額核算公式:
稅額(元以下無條件捨去) = 課稅現值 × 稅率
課稅現值 = 核定單價 × 面積 × (1-折舊年數×折舊率) × 路段率
核定單價=標準單價×(1±各加減項之加減率)±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之加減價額
三、臺東縣房屋稅稅率表:
使用情形 | 住家用 | 非住家用 | |||
自住或公益出租 | 非自住 (其他供住家用) |
營業 | 私人醫院、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 | 非住非營 | |
稅率 | 1.2% | 1.5% | 3% | 3% | 2% |
四、有關應納稅額計算公式之內容,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表、房屋座落位置之街路等級調整率(地段率)及各類房屋折舊標準表等評定標準,請至本局網站(http://http://www.tttb.gov.tw/)查詢。
回首頁 |